四川省纪委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不能炒股?纯属误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
党史上的纪律教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一百二十...
一是利用公款炒股,这种行为除违背上述“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处分规定外,还与《条例》中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财经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规定相竞合,应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二是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炒股。此类违纪行为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降低工作效率的典型表现,属于不符合工作要求和工作不达标,情节严重的...
【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
1.违规经营商业、兴办企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2.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项)3.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四项)4.违规兼职。(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5.党和国家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第一百零...
中纪委释疑党员能否炒股:四类人不能买卖股票
马森述介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3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了出来。关于买卖股票问题,马森述介绍,在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当时在国家证券市场监管...
有声书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十四条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第十六期:党员干部可以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党员在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时,存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该条还规定,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透视违规持股的纪法罪问题
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持有股票基金的情况,以及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方式购买的股票基金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如未按要求如实填报,情节较重的就属隐瞒不报,以违反组织纪律定性处理。
“手段隐蔽、伪装性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
”《规定》还明确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3条将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列为违反...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认定
《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给予相应处分。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