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 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党员依规依纪给予党纪...
不得以党员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起申诉为由,不及时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如存在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要求复议或提请复核,以及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的情形,但人民检察院最终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党组织也应当及时作出党纪处分决定。二是简化办理流程。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案件,已经对...
湖北今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3595人 轻处分占比八成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吴美霞、记者杨宏斌)昨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以来全省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95人,其中给予轻处分的人员占处分总人数的80.1%。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头条聚焦了湖北“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做法。宣传教育不放松,挺纪在前“咬”耳朵。
云南省纪委反腐5年:立案近2万件 处分2万多人
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4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5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坚决惩治“极少数”的同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管住“大多数”。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开展“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纪律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553个,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整...
江西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严肃党纪 咬耳扯袖 抓早抓小
违法先破纪,破纪先违规。干部从“小错”酿成“大祸”,往往是“小错”没人提醒。中央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提出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纪丨(70)如何理解和把握在组织谈话函询中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监督执纪工作中理解和把握“在组织谈话函询...
[队伍建设]阿右旗公安: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暨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
7月3日,阿拉善右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暨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进一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由旗公安局党委委员赵益民主持,指挥中心全体民警辅警参加(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内容,结合近期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赵益民就当前指挥中心廉政风险点与全体民警辅警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心谈话。
党纪学习教育|免予、不予党纪处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由此可见,免予、不予党纪处分的适用情形不同。免予党纪处分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经过组织审查认定,行为已经构成违纪...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 严格精准执纪 切实维护纪律刚性
第十九条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明确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
【纪法教育】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