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解读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号)要求,露天矿山出现“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的”情形时,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尾矿库重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4起煤矿事故案例
一是盘州市委、市政府未有效指导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未有效提升辖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依法办矿管矿能力,未有效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六盘水市委、市政府未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对所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监督不到位,督促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不力,未...
肇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针对汛期特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地下矿山排水系统、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尾矿库排洪设施和坝体等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开展防汛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地下矿山透水淹井、冒顶片帮,露天矿山滑坡、坍塌等事故。此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川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
根据非煤矿山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非煤矿山事故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作为非煤矿山事故信息报送的标准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6。2.组织指挥体系2.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县委、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
山西撤销6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等级
中新网太原3月15日电(吴琼)记者15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因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山西撤销6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等级。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撤销山西省刁泉银铜矿有限公司1730m-1570m(1期)等六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等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2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管辖权限,明确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主体(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管辖权限,明确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追责问责、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省应急管理厅、...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粤应急函〔2023〕128号)规定,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
第六条根据所属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第七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二百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尾矿库中的头顶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
霍邱县人民政府
县级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