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起步时乘客摔倒受伤,谁应担责?
且起步行驶速度不高,驾驶较为平稳顺畅,没有突然加速或紧急刹车等不恰当驾驶操作,但因公共汽车车身较重,任何速度启动行驶必然产生惯性,有导致车厢内站立人员倾倒的风险,案涉公交车离站起步时未能注意邓某等上车乘客是否落座进而起步行驶,造成邓某摔倒在地受伤,存在一定过错,故甲公司应对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乘客违反乘车规则受伤,公交公司是否担责?
码头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乘,待车、船停稳后依次上下车、船;不得强行上下车、船和在车行道候车。公共汽车的铰接车(通道车)实行前后门上、中门下,单车实行前门上、后门下,单门车实行先下后上。上车后乘客应向下车门移动”。
超载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座位险如何赔?
车辆行驶至某高速路段时,因右后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侧翻,造成蔡某等3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认定,龚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案涉车辆核定载客3人,龚某投保了10万元/座的机动车车上人员(乘客)责任保险,共投保2座。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蔡某将龚某及其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诉讼中...
夜问丨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受伤,是否可以一走了之?责任谁来担?
1.如果是乘客开车门引发事故,车辆停放违规,则应由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2.如果车辆未违规停放...
乘客因误会跳网约车受伤,责任在谁?
首先,小汪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经过了解,本次事件其实是一个误会,但小汪在没有确认自己确实属于危险时就冲动选择跳车,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律师认为小汪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其次,网约车司机按照导航正常行驶、没有偏航,不存在过错行为。只是司机服务热情不高,存在未与乘客及时沟通的情况...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路人颅脑损伤.……责任如何划分
二审中,网约车公司称公司与司机之间是新型合作关系无法干涉司机投保险种的选择以及投保信息的填报而且乘客小阳是因自身原因导致第三人受伤与网约车公司无关因此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自己不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小阳则认为...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受伤,成都警方:司机主责乘客次责
53分53秒,后排乘客蒋某(女,33岁)打开右后车门,导致车辆右后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男,28岁)及搭乘人赵某某(女,29岁)被碰撞倒地受伤。54分08秒,网约车上三名乘客先后下车,上前查看问询。网约车司机刘某某未下车查看,于54分25秒直接驾车离开。57分35秒,徐某与蒋某等人沟通未果后,蒋某等人离开...
公交车起步致乘客下车受伤 乘客是否为“第三者”?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老陈各项损失5.48万元、公交公司赔偿老陈各项损失1.0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向揭阳中院提起上诉,主张老陈是在下车过程中受伤,仍属于“车上人员”,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辩称,发生事故时老陈已经下车着地,此时老陈与公交公司的乘客合同已经结束,老陈并非车上的人员...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受伤后一走了之?警方公布责任认定
53分53秒,后排乘客蒋某(女,33岁)打开右后车门,导致车辆右后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男,28岁)及搭乘人赵某某(女,29岁)被碰撞倒地受伤。54分08秒,网约车上三名乘客先后下车,上前查看问询。网约车司机刘某某未下车查看,于54分25秒直接驾车离开。57分35秒,徐某与蒋某等人沟通未果后,...
...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受伤后一走了之?警方公布责任认定!
53分53秒,后排乘客蒋某(女,33岁)打开右后车门,导致车辆右后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男,28岁)及搭乘人赵某某(女,29岁)被碰撞倒地受伤。54分08秒,网约车上三名乘客先后下车,上前查看问询。网约车司机刘某某未下车查看,于54分25秒直接驾车离开。57分35秒,徐某与蒋某等人沟通未果后,蒋某等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