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部分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金从每人每年648元提高到688元,增幅为6.1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9780元—10560元提高到10450元—11300元,增幅为6.85%~7%。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标准(见附件1)。二、提高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见附件2)。三、提高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
双手赞成,退役军人抚恤标准再提高,希望稳定增长!
从2018年至2023年,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连年提高。例如,2018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
湖北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些人员每年补助...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按照每人每年25620元执行,中央、省、县(市)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22860元、2352元、408元;其他时期入伍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按照每人每年25140元执行,中央、省、县(市)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22500元、2232元、408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谱写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连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顺利完成阶段性目标,转入常态化。优待证使用场景不断拓展,全国1600多家A级以上景区为优待证持证人减免门票费用,数万家热心企业提供购物、餐饮、住宿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持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不断增强。
最新优惠政策:个税(部分)免征、减免(附2024最新版个税税率表)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新条例明确军人残疾抚恤金发放时间!附评残的经济待遇保障
现行标准为:鉴定为1级-2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70000元。鉴定为3级-4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50000元。鉴定为5级-6级残疾等级和通过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30000元...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
@潢川人退役军人!这项补助标准提高啦!
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