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政府投资工程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擅自更换项目...
(一)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派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的;(二)擅自更换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监理管理人员,更换的施工、监理管理人员不具备同等或者以上资格,或者更换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的。03总包单位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的...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仅完成部分工程的,是否可以结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之规定,作为本案发包方的Y公司应该向X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虽然该司法解释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建工解释一》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一审修改稿...
建设单位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承担主体责任,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造价控制责任。第三条计价依据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成本调查,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的造价计价办法、计价规则、消耗量标准、造...
最高人民法院:垫资条款有效
但是从法律规定的层次看,《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至多归为部颁规章,不能成为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条款无效的法律依据。基于以上考虑,《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垫资款和利息的,应当予以支持。从而确立了垫资合同有效的处理原则。根据《解释》...
盈科原创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争议问题探析
分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有条件地享有优先受偿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裁判规则》也是相同的观点。《新建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支付工程价款,或者以《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对发包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代位权行使之范围为债权及其从权利,优先受偿权...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迁...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法依规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工程款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并符合省级以上相关特别管理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包工头实名举报被索要“打点费”,中铁二十局:25万已充公
若中铁二十局二公司未与劳务分包方达成调价协议,双方应该依据劳务分包协议协商达成调价补差协议。若协商未果,分包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原标题:《包工头称被索要“打点费”,因工程垫资负债累累中铁二十局:25万元已充公律师:属赃款,应没收上缴国库》...
乙施工企业承包的由甲投资建设的某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由乙部分垫资...
乙施工企业承包的由甲投资建设的某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由乙部分垫资,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款发生了纠纷,诉至法院。乙除要求甲结算工程款外,还提出对垫资的利息要求。本例中法院对垫资利息的正确处理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