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怎么补偿?中山公布最新标准
结合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分类明确补偿标准,规范推进实施。对依法登记的土地房屋,按照不动产登记确定的面积依法补偿;对违反规定进行抢建、抢种(养)的,不予补偿;对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未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经镇街历史土地和房屋联审小组按程序认定后按规定进行补偿。(二)物业补偿为主。采用物业(房屋...
关于印发《南京市线性交通市政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线性交通市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应当提交申请表、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工程档案专项核实意见书等材料;申请办理管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还应提交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数据汇交单。(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管线建设工程,实施管线规模或管线管位不符合规划要求,但对城市规划没有重大影...
40年! 3.6亿元乐平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权出让
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技术要求对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及排水单元排水管线进行测绘,要求查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平面位置、连接关系、材质、管径、埋深、流向、井深、井脖深;井盖材质、形状、尺寸;井室材质、尺寸;埋深年代、埋设方式、权属单位、使用状态等信息,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并编绘以地形图为载...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
亳州市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和地方各项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三县一区可参照执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应使用同一的城市坐标、高程系统和同一技术标准的基础测绘资料。中心城区四至范围:东至三清大道、南至亳...
市政管线测量定位应注意什么问题
市政管线测量定位应注意的问题:1、测量前先复核水准点,符合规范要求。2、在测量过程中,沿管道线路应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间距不大于100m并与原水准点相闭合。施工水准点应按顺序编号,并测定相应高程。3、若管道线路与地下原有构筑物交叉,必须在地面上用标志标明位置。
权威发布|浙江省发布最新版《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1.0.1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行为,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1.0.2本规则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其他投资类型和工程类型的项目可参照执行。1.0.3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活动...
安徽合肥扎实推进地下管线建设精细化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数据技术导则》《安徽省地下管线测绘技术规程》《地下管线核验测量与竣工测量技术规程》等,统一全市地下管线技术标准,为地下管线和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并带动全国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与动态更新工作。几年来,合肥市完成市区493平方公里范围内市政道路下各类地下管线、管廊、地铁、人防...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设置标识。采取非开挖方式实施管线工程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在敷设管线的出入土两端预留测量条件,并向测量单位提供施工记录等竣工测量参照资料。采用非金属材质进行建设的管线工程应当同步布设电子标志器、金属示踪线。敷设高危管线的管线工程,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
[文件名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
第七条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和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管线管理使用与运营单位(以下统称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产权范围内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数据更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地下管线,及时修复破损、老化、缺失的地下管线。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依法建设的地下管线,并有权制止和举报损毁、侵...
《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对市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管线工程建设单位、管线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进行了访谈,制作发放了分别以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公众为对象的调查问卷,并与杭州、南京、武汉等其他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立法进行了比较,从制度规范性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办法》进行了深入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