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再出新举措 千方百计助就业
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实施期限截...
河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9月1日起施行
答:为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我省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五条的授权,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31个地区适用税额依法在当地基准税额基础上提高了30%,同时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在当地基准税额...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我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基准税额)为:郑州、洛阳市市辖区每平方米38元;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许昌、漯河、平顶山市市辖区每平方米31元;开封、商丘、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市市辖区和济源市每平方米24元;县及县级市每平方米22元。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
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省财政厅、税务局)5.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
河南明确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授权,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正式明确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适用税额的加成比例和对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适用税额的降低比例等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同步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省财政厅、税务局)5.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
河南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完善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出让金使用政策,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积极争取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
河南省政府发布重要通知
(七)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财政厅)(八)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年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
48.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河南省对小微企业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央广网郑州4月3日消息(记者彭华)4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联合发布了《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按照50%顶格执行“六税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