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行为不宜认定盗窃罪
鉴于行政管理上的交叉重叠,根据《解释》,对于实行“一证”管理的区域,以未取得该许可证为认定非法采矿罪的重要标准;对于实行“两证”管理的区域,只要取得一个许可证的,即不能以非法采矿罪论处。二、非法采砂下游行为的性质认定非法采砂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浅析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解释》第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具有下列情形一,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1)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2)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
宿迁环资审判十周年典型案例丨(四) 高某等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
并处人民币二百三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不等的罚金;对被告人施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被告人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范非法采矿刑事案件办理
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非法采砂行为的定性处理和入罪标准;三是矿产资源犯罪所涉及的从重处罚、单位犯罪、共同犯罪、术语界定、价值认定等实体问题...
环资审判十年丨全链条打击非法采矿犯罪行为,更好守护“骆马湖”
2016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该解释明确了河道采砂定罪量刑标准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为惩治河道采砂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在联合执法的情况下,批量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如本案在骆马湖水域非法开采100余万吨砂矿,是宿迁受案数量最...
...厅、中国海警局执法部联合印发《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指引》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量刑情节等五方面分别规定了这两类海上涉砂刑事案件需要重点收集的证据,为审查办理该类案件指明方向(www.e993.com)2024年7月28日。其中,对于犯罪主体,要甄别是否属于单位犯罪;对于犯罪主观方面,要查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明知;对于犯罪客体,要查明行为人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
最高法:非法占用并毁坏商品林地十亩以上即构成犯罪
《解释》还明确了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有三档法定刑,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而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第三条明确盗伐林木的认定,要求以非法占有...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非法采矿罪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刑法及其修正案尚未规定“非法采砂罪”,人民法院对于类似于本案中的非法采砂行为只能按“非法采矿罪”处理。为了更加有效地应对非法采砂行为,特别是保护重要江河的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刑法中增设“非法采砂罪”势在必行。
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工作
(四)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公安部成立“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公安机关切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办“1·11”非法捕捞系列案等刑事案件2万余起,查获非法捕捞渔网具8.5万套、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