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税解读: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宽严相济的逃税罪条款
所以在逃税罪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仍然会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的规定认定逃税罪的具体犯罪行为表现,而法释[2002]33号的逃税罪罪状仍然局限在刑法第七次修正之前的偷税罪条文,导致自2009年刑法修正以来司法解释和刑法规定无法匹配的现象。
最新司法解释出台背景下的虚开发票行为刑事法律责任探析
对于实践中主观上不具有偷逃税款的目的,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对开、环开”“如实代开”行为,不具有刑法上实定的、设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将其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违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扩大了打击的范围。因此,应通过限制解释将该罪确认为目的犯(非法定目的犯)。(3)主张...
【老丁解税】关于两高最新逃税罪司法解释的浅析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所谓“逃税”,是指行为人采取隐秘手段,蒙蔽税务机关,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通过该行为偷逃税款达到一定的...
涉税犯罪认定标准!“两高”权威发布司法解释!3月20日起施行→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新司法解释:逃税十万元以上即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刑法》第二...
落实“两高”涉税司法解释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税务机关要切实落实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和精神,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积极追缴偷逃税款,并加强涉税法律法规宣传辅导,督导纳税人遵从税法。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在整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值...
新旧对照:税务犯罪司法解释对比一览表
三门峡法院税务犯罪司法解释新旧对比一览表逃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www.e993.com)2024年7月31日。...
司法解释 |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
...合同”、“假报出口”等涉税犯罪,这场发布会发布重磅司法解释!
刑法的上述修订,导致如何理解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以及两个新罪名的适用标准问题,需要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由于立法关于部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规定较为原则、概括,致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某些罪名的认识,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等,存在分歧;一些执法、司法机关对某些涉税案件性质的认定,如通过签订...
签订“阴阳合同”首次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滕伟表示,《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
事实存疑 应让走私偷逃税额就低不就高
公诉机关指控的偷税数额是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走私实施时的上一个月固定时期的汇率计核的,偷逃税额为1,003,087.69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00万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但如果按照走私行为实施之日(申报之日)的汇率计核偷逃税款,则偷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属于情节严重。最终,法院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辩护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