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购房合同未表述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所有权不得转让,开发商...
(一)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从合同名称、约定的购房单价等内容均表明转让权利的性质为地下车库、社区用房及商铺的所有权,二审法院以双方当事人对于转让地下车库和社区用房的权利性质没有明确约定为由,认定双方当事人合意转让的标的物为地下车库和社区用房的使用权,没有证据支持,认定事实错误。(二)因...
关于车位车库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
03、人防车位所有权能否买卖,双方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若能买卖,则买卖合同有效,原告要求退还定金及佣金即没有法律依据;若人防车位买卖合同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益,则合同无效,两被告应退还定金和佣金——周某、张某与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车位纠纷裁判要旨:本案是济南市人防车位买卖合同被判定为...
关于车位车库纠纷的42条裁判规则
03、人防车位所有权能否买卖,双方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若能买卖,则买卖合同有效,原告要求退还定金及佣金即没有法律依据;若人防车位买卖合同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益,则合同无效,两被告应退还定金和佣金——周某、张某与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车位纠纷裁判要旨:本案是济南市人防车位买卖合同被判定为...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合同编
建议企业对外交易时签订完备规范的书面合同,明确签约各方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避免因对合同主要内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影响企业实现合同权利。同时,在经营交易过程中尽量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一致且妥善保存...
典型案例发布!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2023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淮南某电气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认证机构、开展任何现场认证活动的情况下,仅通过与某信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购买、取得了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不到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英文版共6份虚假...
沪市上市公司公告(12月7日)
张江高科发布公告,2023年12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与上海纳矽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不动产买卖合同》,将持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集创路52号、集电路245号《创芯天地》4幢地下3-地下1、1-8层转让给上海纳矽微电子有限公司,房屋建筑面积16,254.24平方米(含地...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独立产权车库归属如何?法院这样判
李某某出具的承诺书亦载明承诺确保房屋买卖合同与车库买卖合同应同时存在且履行。现房屋买卖合同因李某某个人原因被依法解除,故该实业公司主张解除车库买卖合同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该实业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法院遂依法判决解除《车库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李某某返还车库,该实业公司返还车库购房款。
无产权车库买卖合同 无产权车库能买吗?
无产权车库买卖合同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房屋买卖因车库有无产权起纠纷 约定违约金过高 法院酌情支持部分
今年2月,陈某、姜某及房地产经纪公司通过远程方式签订房屋买卖暨居间合同,约定陈某、姜某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出售及购买位于昆明市呈贡区的一处房屋,房屋成交总价款为130万元。合同约定,陈某将房屋以签约时现状售予姜某,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装饰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及带使用权的地下负二层车位。
最高院:人防车库不得买卖,但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因地下车库兼具有人防工程性质,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依法不得转让,但地下车库的使用权可以转让流通。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已对案涉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出具《结建人防工程防护质量竣工验收确认书》,载明防护质量合格,并已按规定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准许使用。铁信公司对案涉地下车库(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