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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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5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区政府(具体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吉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
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未达到投资额25%的出让土地转让,可以预告登记转让,按照“先投入后转让”原则,交易双方先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三个月内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明确了分割转让及合并转让情形,对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等多种使用权类型的土地合并转让提出了具...
最高人民法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转让合同的区分
另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知,土地变更用途后,还必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从本案查明...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
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屈茂辉|| 再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事属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1990年颁行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正式确立了以“平等、自愿、有偿”为原则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此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土地管理法》(1998年)、《物权法》(2007年)、《民法典》物权编相继确立并细化了该制度。为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1995年2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发布施行根据1997年1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97]97号修正)1.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土地使用权因出让期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终止后15日内交回土地使用证,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
...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国有土地,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促进本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适用《条例》和本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出让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