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3)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在得知单位成员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后,纵容、默许、未表示反对或者制止的证据。3.犯罪所得归单位所有证明单位应当缴纳税款而未缴纳或者少缴纳,非法收益归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所有的证据,主要证据包括:(1)单位会计账簿、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佛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虚开税额较大,缓刑
一、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二、被告人冯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佛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票货分离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核心亦应当关注于骗抵税款行为,如果没有肯定不能入罪。比如“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本罪论。同样,在票货不一致的情况下,也应当重点审查是否具有骗税目的,是否确因该种行为骗抵了增值税。同时又要审查少缴、不缴税款、超应...
刑事法律8月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变化及辩护要点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罪名全称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一个选择性...
单位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定罪处罚
被告单位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的诉讼代表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被告单位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的辩护人辩称该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黄少壮、林郁、何培洪、黄少宜及黄少壮、何培洪、黄少宜的辩护人均辩称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张明楷: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造 | 清华法学202404
内容提要: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单纯行为犯的观点,明显扩大了本罪的成立范围,也导致本罪与虚开发票罪的处理不协调;认为本罪是目的犯与危险犯的观点,虽然有可能限制本罪的成立范围,但导致对骗抵增值税款的预备行为、未遂行为与既遂行为同等处罚,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应当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实害犯,虚开...
最新司法解释出台背景下的虚开发票行为刑事法律责任探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是指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下列情形应当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专业文章丨再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风险防范
1.罪名认定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
...| 新《涉税犯罪司法解释》系列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此前,由于立法规定较为原则、概括,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理解,存在很大争议。此次,《涉税犯罪司法解释》对该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对此前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也进行了回应。一、调整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认定标准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定义,《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
探讨涉税犯罪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的影响
本文分析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罪的前提是,行为既没有导致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的结果,也没有形成国家增值税税款受损的危险状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各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