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拆迁一方将安置房购买资格赠与子女,配偶主张无效纠纷
1.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2.1993年林某康因房屋被拆迁订立拆迁安置协议书,虽1995年取得房屋承租权且支付购房款,但未取得物权。2000年A号房屋买卖合同主体由林某康变更为林...
北京拆迁事件:多位安置者,房屋被登一人名下,居住权能否保障
即使房屋产权发生了变更,原安置人口基于安置合同享有的居住权依然应当得到保护。这提示律师在处理涉及房屋赠与且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案件时,要充分考虑赠与行为对第三人权益的影响,确保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3.证据审查与居住权纠纷的焦点-在本案中,被告提出三原告为空挂户且在他处有房居住...
购买拆迁安置房出现纠纷,看法院怎么判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因房地产征迁而给予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偿,是被拆迁人因财产被征收而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属于被拆迁人的一项财产权利,被拆迁人将其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利的转让。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于此类...
购买宅基地住房遇拆迁损失谁来担?律师:合同无效应退款,过错方承担...
东莞市人大代表、专职律师刘国光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中双方虽签订的是《合作建房协议书》,但合同内容却是将该宅基地上某一特定房屋的使用权出让给对方,即双方签订涉案合同的真实意思就是买卖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
01年男子北京3万买房,17年后拆迁补偿1135万,卖家却想3万买回房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当时的购房协议实际上是无效的,房子其实还是于某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旧是在于某手上。于某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需要赔偿何某80万元,于某当时犹豫了,不愿意赔偿,因此没有及时拿回房子。在于某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有了一项新规定,也就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两个会议纪要及...
房产律师——购买拆迁房,过户时卖方要求涨价,买方能否起诉履行
y公司述称,不同意周某峰诉讼请求,按照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y公司与陈某娟签订了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后陈某娟向y公司申请与赵某杰签署房屋产权变更承诺书,这些都是有双方签字的,y公司在涉案房屋办理入住条件之后,通知了陈某娟与赵某杰,根据目前核实的情况,被拆迁人陈某娟已办理完成相关房屋结算手续,并具备了入住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_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_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朱晨阳|不动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规则构建——以案外人主张...
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权利主要包括普通的金钱债权,以及系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项下买受人的合同债权。当生效判决确认申请执行人对系争房屋享有抵押权等优先权时,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法律原则以及《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7条之规定,离婚协议约定的系争房屋权利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不应获得支持。当申请执行人因信赖系争房屋物权...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典型案例
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解除合同不仅难以合理认定西侧土地转让款金额,还会使某房地产公司陷入经营困境,亦使某农业公司损失既得利益,东侧地块难以单独再次转让,案涉土地项目丧失整体开发效益,难以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借助调解手段促使合同继续履行,...
拆迁安置房私下可以交易吗?如果签了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明确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以面积乘以单价计算房屋的价格,则买方弥补的差额符合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但差额也应根据当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而不是争议时的市场价格,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房价的计算方法,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即使在产证面积和协议面积上有差异,也不宜补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