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业主九大权利。业主权利之九 业主请求权
3、其他业主实施的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如共有的走廊堆放自家杂物妨碍其他业主的通行及消防安全,将一楼的空地随意圈划为自家使用。4、业主委员会实施的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上述所述的,业主委员会作出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决议,业主委员会挪用共有部分的收入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
业主委员会决议侵害业主权益时,业主可请求法院撤销——省法院发布...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业主有权共同决议和管理与共有相关的事项,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中还规定了“特别多数决规则”,但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议的形成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违反程序规定或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形,故赋予相关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行使撤销权,其目的在于对共同治理中个人权益侵害的矫正和救济,系...
全国法院:关于业主权益保护纠纷的32则裁判要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对业主的诉权有数量上的限制,原因在于:一是业主享有的诉权,应该滞后于业主委员会的诉权;二是业主的诉权是集体诉权,即不是每个业主都享有,而是达到一定比例的业主方可提起诉讼。依此,就业主委员会备案行为而言,在业主委员会不起诉情况下,必须超...
《民法典应知应会200条》
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第二章总则11.制定民法典的目的是什么?制定民法典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
【民法典解读】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10.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
【民法典解读】业主经常问的14个问题,《民法典》里有答案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典型案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未经备案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
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该条中的备案为程序性要求,属行政主管部门单纯接受备案的行为,未备案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并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