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可享受哪些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国首部守护“她”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这不仅关系到山西省广大女职工和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而且关系到她们家庭的和谐幸福以及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山西省工会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参与立法,把职工合法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省总的做法是自始至终参与起草组、修改组的工作,在深入调研...
云南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度痛经女职工,经确诊后经期...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对于孕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保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五)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职业技能、心理健康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和培训;(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规定,并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书面形式告知女职工下列事项:(一)本单位女职工...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特别规定》从六个方面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一是规定招录(聘)禁止行为,保障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二是规定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女职工的劳动环境安全;三是规定禁忌劳动告知义务,保障女职工身体机能健康;四是规定健康检查制度,明确将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筛查纳入体检项目,为女职工健康提供重要保障;五是规定协商议事女职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四大权益"
《特别规定》中,明确了女性职工的“四大权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一是划定了女性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普遍性的禁忌,如不能从事矿井以下作业、高强度劳动。以及女性特殊生理时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从事的劳动范围。《特别规定》之外有一个《附录》,详细列出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国家明确:招聘不得限定性别、询问妇女婚育情况!(附女职工9大...
女职工9项专属权益1、专属休息室很贴心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对于商场、超市等需要长期站立工作的促销员、售货员等岗位的女职工,单位要在其工作场所设立工间休息座位...
@全省女职工,这一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1月起施行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其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女职工劳动权益获更加充分保障 且看职场宝妈如何依法维权
女职工“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包括哺乳期。有的企业出于利益考虑,认为女职工休产假是给企业添负担,这很容易出问题。小悦24岁时入职某科技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公司停工,后与小悦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市场变化,调整运营结构。此时,小悦尚在哺乳期。
公益讲堂 | 女职工在工作中应该享有哪些权益保护?划重点啦!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外,劳动(聘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假、哺乳期期满。工资福利保护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