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
小财蜂AI快讯10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管理不规范;销售管理不到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九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
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潍坊第一分公司被罚7万元,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
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32号)显示,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被罚款7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4〕33号)显示...
青岛百佳信保险代理被罚10万元,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7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国金罚决字〔2024〕30号)显示,青岛百佳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被罚款人民币十万元。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国金罚决字〔2024〕2...
保险也要打破刚兑?!拟将修订《保险法》新增提出“可对保险合同...
01《保险法》修订草案新增提出,若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可对其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引发业内关注。02打破保单刚兑可能对保险业公信力造成影响,但目前《保险法》修订仍处于讨论和建议阶段,尚未有完整规定。03险企面临投资端追求绝对收益和负债端刚性成本约束的双重压力,导致保险业风险敞口加大。04由于低...
传《保险法》新增修订:保险公司资不抵债或转让业务,可对保险合同...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三)对保险合同中投资成分等的具体救助办法,另行制定。除人寿保险合同外的其他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其救助标准按照人寿保险合同执行。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
小财蜂AI快讯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处14万元罚款(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因同一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要求各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超过实际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该条规定即是损失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体现,即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
太平人寿潍坊奎文支公司被罚 承诺给予合同约定外利益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车险迎大变化:禁止中介渠道通过返现、赠送等方式,承诺约定外利益
一是严格车险费用管理,禁止通过返还现金或赠送有价证券和非条款类增值服务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二是做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宣传工作,规范销售行为,明确告知返佣属于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共同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与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三是行业定期对脱转保客户进行回访,一经核实存在...
保险基础知识
1.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