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65块“窨井盖”!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危害性不同,偷盗窨井盖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盗窃破坏窨井盖可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意见》规定,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公园、广场、社区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井盖移位有什么危害?如何实现井盖位移监测
井盖移位后,还可能会堵塞下水道,导致城市排水不畅,进而引发城市内涝。而在一些重要的公共设施区域如地铁、电力、通信等,井盖的位移问题还可能影响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城市的运转造成重大影响。对井盖是否出现位移的安全监测不仅关乎到市民的出行安全,更与城市的正常运行息息相关。借助科技的力量,实现井盖的智能监测和...
闪电律解|小区窨井吞噬8岁女童 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律师:物业需履行...
第十条规定: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人员坠井等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分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因此,如果案涉井盖是被人盗窃,那么依据上述规定,盗窃人涉嫌构成...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规定
二、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
山西省检察院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山西日报记者邓伟强报道今年5月11日至17日是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省检察院发布3件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这些案件中,有的为了发泄情绪放火烧毁车辆,致使公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有的不顾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盗窃、收购正在使用中的窨井盖获取非...
「法在身边」看到路上的井盖没了,你会怎么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以案说法 | 盗窃窨井盖,可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中规定,对于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对于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温州一男子屡偷窨井盖,被检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批捕
温州乐清市检察院日前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对偷窨井盖的罗某某批准逮捕。澎湃新闻(thepaper)9月27日从检方获悉,今年7月,负责维护窨井盖的连某在检查虹桥镇某干道上的窨井盖时,发现一个方形铁质窨井盖不见了,买了个新的盖上,但接下来几天又有窨井盖丢失。连某报警后,...
女子深夜盗窃窨井盖 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四年
一女子因盗窃多次被济南公安机关处罚,但仍不思悔改;2021年6、7月间,她连续两次深夜盗窃人员密集往来道路上的窨井盖,危害行人、车辆行驶安全。日前,此人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数罪并罚,被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