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侨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国有农场土地确权与登记...
(八)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属和界线明确,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土地被其他单位和个人挤占使用的,原则上应予退还。确实一时难以退还的,可在确认国有农场土地权属的前提下,与农场方面协商,采取借用、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的方式继续使用土地;确实无法退还的,可以采取土地调换或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用地和补偿手续的...
转发省侨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国有农场土地确权与登记...
(八)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属和界线明确,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土地被其他单位和个人挤占使用的,原则上应予退还。确实一时难以退还的,可在确认国有农场土地权属的前提下,与农场方面协商,采取借用、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的方式继续使用土地;确实无法退还的,可以采取土地调换或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用地和补偿手续的...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路径!
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所以,申请政府裁决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而自主协商解决则贯穿整个争议解决全过程。申请政府裁决具体包括申请乡、县政府的介入处理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2、...
省调处办成立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组
指导组受省调处办领导,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研判上级部门交办、跨行政区域、涉土领域涉稳风险问题等重大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案件,为妥善处置化解我省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骨头案”“钉子案”提供决策参考;参与指导各地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为基层调处机构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对各地疑难复...
土地确权登记存在错误,该如何处理?
(1)协商处理,争议发生后先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所谓协商,就是指各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协商成功。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达成了协议而另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他方可以按照申请人民政府处理。
农转非、村改居...集体土地转国有,这些做法可行吗?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中的“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是指初始土地登记完成前,争议土地原有的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由上述规定可见,对于已经明确权属乃至登记发证的集体土地,不能直接通过政府确权方式改变为国有土地,否则就是对集体合法财产权利的侵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_霍邱县人民政府
工作组在研究、起草条例和分析、处理各方面意见的过程中,力图缩小分歧、扩大共识,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了妥善处理实践中的矛盾,制定条例时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二是通过明确补偿标准、补助和...
45个土地基本知识_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答:土地纠纷是指因土地问题发生的各种争议,它既包括土地权属争议,还包括因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的开发利用等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各种争议。26、什么是非法占用耕地罪?答: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和相...
自然资源知识:常用土地知识
答:土地纠纷是指因土地问题发生的各种争议,它既包括土地权属争议,还包括因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的开发利用等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各种争议。26、什么是非法占用耕地罪?答: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和相...
最高法行政案件法官会议纪要:土地征收补偿的这五条,必须要掌握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处理决定纠纷应否适用行政复议程序前置5.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向人民政府提起诉讼前,是否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先行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