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哪些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九条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
批评教育要注意方式方法
批评教育要讲究场合、时机、分寸,因人因事因时而异。确需点到个人的问题,最好先进行一对一沟通,让其认识到错误,抓紧改正。然后再作为一个共性问题当众讲评,让每个人都能有所警醒。如若一味搬上台面,进行指名道姓的公开批评,不但问题解决不好,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所以,批评教育要以效果为导向,注意方式方法,...
巡察工作---滕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会议记录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定期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记录内容的准确性,使用录音笔录音与记录员手写记录同时进行、双向对比的方式,确保记录内容原汁原味;二是全面倒查学校校务委员会(原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并补充完善;三是会议存档材料要再次与会议题单、会议附件材料与会议记录纪要等材料进行核...
党纪学习教育的四个关键问题
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在“四种形态”中,属于党员在作风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反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不给予党纪处分。
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多处提出“不明...
“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主要是指由于客观原因,如身体受外力强制等不能自由表达意志,而被迫参加了违纪活动。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或被裹挟参加)虽然客观上确属于参加人员,但是在主观上并不具有从事相应违纪活动的目的或初衷,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主要是属于思想认识错误和觉悟水平低的问题,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提高...
党纪学习教育 | 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第十九条新增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实行区别对待提供法规依据,促进...
??党纪学习教育(第4期)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一)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党纪学习教育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一)
哪些情形可以免予党纪处分?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
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代理女职工权益保护业务操作指引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也为企业劳动人事用工体系中女职工管理提出了更为全面的合规要求。一、入职(一)平等就业权,禁止性别歧视。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