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自由,17 岁社区矫正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
缓刑≠放任,更不是“无罪释放”。只有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才能视为刑罚执行完毕。若缓刑考验期内珍惜机会,严守缓刑期内的约束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无违反法律、监管规定、禁止令的行为,缓刑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若缓刑考验期内不珍惜机会,藐视法治权威,挑战法律底线违反法律法规、缓刑的监管规定及人民法院...
检察新闻: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该院随即提前介入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查明,今年3月至8月,肖某利用熟悉网络,在网络寻找大量思想汇报范文,每月重复抄写并无认真对待社区矫正规定,并且多次逃避监管核查。通过对肖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和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后,检察官认为,肖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多次违反规定,属于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节,依...
绛县50多名缓刑人员开展军训,逐一点名核实签到!
2024年5月15日,我院检察人员到县社区矫正中心,全程参与监督社区矫正中心对五十多名缓刑人员开展的军训。上午8时30分,社矫人员统一着装整齐排列在广场上。司法所负责人对社矫人员逐一点名核实签到,宣布了此次军训纪律。结束后,检察人员与司法所负责人进行座谈。重点对矫正衔接、日常监管等工作流程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男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原来,2023年12月6日,曹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2024年1月11日,矫正对象曹华在司法所报到时公开表示,不想接受社区矫正。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曹华“说到做到”,不仅没有认真进行思想汇报,甚至多次违反监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你们说我定位越界私自外出,那我不带定位...
被判缓刑后的社区矫正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与正常有何不同
就是被矫正人员,每个月必须有8小时的劳动,有8小时的学习,现在已经取消了,改为个别分类教育和谈话引导。社区劳动变为公益劳动,方式也更加灵活了。同时,请假制度比以前更加灵活了,现在只要有正当理由,就可以请假,因为外出打工,还可以办理简易续假手续。
集中开展入矫教育 助力矫正对象重塑人生
下一步,我所将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教育活动,每月集中开展新入矫人员的入矫教育,严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帮助他们矫正其行为及心理,积极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控得牢、矫得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水平,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社区矫正
(一)社区服刑人员经一个考核周期,被考核认定合格的,在下一个考核周期(三个月),实施普通管理。普通管理的措施:1.每周至少一次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2.每月至少一次到司法所当面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3.每月至少一次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
缓刑回访助矫正 温情司法显关怀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缓刑人员的判后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其真诚悔悟、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通过上门、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被判处缓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促进其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缓刑期间犯新罪?这样的“侥幸心理”不能有!
“我就开了100米,当时抱着侥幸思想。”“你因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后,有无将取保情况报告社区矫正机关?”“没有……”“为什么不报告?”“我缓刑考验期就差2个月就满了,存着侥幸心理。”站在被告席前的周某悔恨地低下了头。缓刑期间犯新罪
社区矫正法的几个基础性问题探析
缓刑判决、假释裁定,以及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并且基于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突出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法定的法治要求;三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把社区矫正对象是否顺利融入社会并成为守法公民,确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