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通告
2021年5月25日 - 鲁中网
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四、在通告规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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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四、在通告规定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