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半程镇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10月16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共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锅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十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方式: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沂市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东关消防救援站、温凉河路消防救援站...
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三立商务大厦4号楼903A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临沂市临西七路与聚才路交汇向南20米路西联系方式:蔡参谋0539-73051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兰山区通报!
临沂市兰山区监察委员会关于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为进一步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现将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关于对方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孙某受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4年5月,王某某向兰山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孙某...
兴业银行临沂分行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鲁网6月26日讯为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助力临沂市兰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月20日上午,兴业银行临沂分行(以下简称“临沂分行”)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兰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兰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刘元迅,临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盛达出席仪式并致辞。兰山商城管委会副主任...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拟征收!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兰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公告!临沂这些地方拟征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半程镇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8月9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共同开展土...
大变样!兰山区人民政府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兰征预公告〔2023〕35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兰山区人民政府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义堂镇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2月5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