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门明确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
增值税加计抵减,你该知道的十个细节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3%减按1%,减免的2%怎么做账?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
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六、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
注册会计师考试 | 每日一练6.21|抵减|纳税额|税费优惠政策_网易订阅
A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B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30%的纳税人C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2.《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022年是否还能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一、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一)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答疑】增值税加计抵减结余在不符合政策年度如何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15%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1月17日互动交流板块对问题“假设某公司2019年已...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哪些行业?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