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短视频骂人引流博主被判侮辱罪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网络侮辱案,被告人季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禁止被告人季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季某某为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通过在某短视频平台注册“秦某某工作室”账户,多次采取...
小学生网络辱骂他人成被告,法院能动履职诉前解纠纷
1.确认被告真实身份;2.判令某鱼平台注销被告主账号和小号;3.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网上辱骂起纠纷7月18日上午,武隆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在审查网上立案案件材料时,注意到了一份诉讼请求比较特别的诉状。原告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陈述:原告作为买家,在二手交易平台某鱼app上向卖家被告咨询“小马宝莉卡”事宜,因被...
不堪入耳!男子网上骂人博流量,获刑8个月
今年3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为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在网络上四处挑衅,对多人进行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构成侮辱罪。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季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8...
谁火骂谁!男子网上骂人博流量构成侮辱罪:被判8个月
据悉,被告人季某网名“秦汉”,抱着“黑红”也是红的想法,对多人肆意辱骂、诋毁,谁的粉丝量多就骂谁,和本地网红连麦展开骂战,甚至私信人气博主求合作蹭流量……他发布的视频中,大多充斥着不堪入耳的脏话。季某称此举主要是为了涨粉,“火了之后有点飘,狂野的心态在网上一下子爆棚。”最终,法院判决季某构成...
赵露思告黑案败诉,法院判决被告方未侵权,疑印证骂人视频真实性
赵露思告黑案败诉,法院判决被告方未侵权,疑印证骂人视频真实性第一次见明星告黑败诉的,这波赵露思确实有点打脸了。近日,有网友发出一份判决书,称被女星赵露思起诉,但是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开庭的提醒。案件在9月8日立案,10月25日公开庭审,自己本人都没有出庭,但是最后结果网友胜诉了,赵露思方告黑失败。...
以案释法丨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群骂人,法院这样判...
只是网络上的“骂战”并不犯法但这同样侵犯了他人权益日前,巴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微信群骂人而引发的侵犯公民名誉权案件基本案情微信群内“骂人”,是否构成侵权?原告与被告系某小区业主(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2024年3月,原告在业主群里发消息,呼吁群内业主共同委托律师参与维权,并称人数达到50人,代理费就可以降至5000元,...
被人在网上指名道姓的辱骂,该怎么维权?法院判决来了!
骂人者:诉讼请求“有点过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中写道,希望法院判令被告(何先生)在业主群内@每一位业主,澄清事实,并在群内向他公开道歉,同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其支付精神抚慰金、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何先生表示,此前大家在业主群讨论时,对方就有点“阴阳怪气”,在群里说“业主代表是怎么选的?凭什...
想靠骂人当网红,结果……
竟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用方言谩骂他人的短视频45个最终“网红”梦碎2024年3月22日,经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门区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季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季某平时从事房屋装修、中介工作,在信息网络平台注册了2个账号,经常发布一些...
恶意挑衅骂人,只为引流涨粉,法院:构成侮辱罪!
海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季某某为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在信息网络平台上通过发布视频方式多次对多人进行肆意谩骂、恶意诋毁,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应予支持。本案中,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季某某适用缓刑,法院委托社区矫...
微信上骂人犯法吗,可以报警吗?
微信骂人是否犯法以及能否报警,要依据骂人的情节而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公安机管可以立案。微信骂人的法律责任:1、群内公然骂人,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也会被治安处罚,即被依法治安拘留。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辱骂纠纷,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