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法课堂 | 原告起诉前去世,法院如何处理?
虽然原告阿某胞弟持有委托其代理起诉的委托书,但该委托合同的效力并非永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本案中,阿某的去世之日应是委托合同的终止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被侵权人仅起诉教育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不确定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责任后向已经确定的第三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予以支持。第十五条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关联规定对照表
被侵权人仅起诉教育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不确定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责任后向已经确定的第三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予以支持。《民法典》第1201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答记者问
民法典有关监护人责任的规定并未明确父与母之间的责任形态,《解释》参照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精神,在第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父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以及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支持”。关于未成年子女侵权的离异夫妻责任。审判...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
被侵权人仅起诉教育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不确定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责任后向已经确定的第三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2月4日法释〔2023〕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要点在这里
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三人和教育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应体现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在后执行顺位,即明确“教育机构在人民法院就第三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者物业企业很可能要先...
财富管理|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108条指导意见
一、《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01、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征求意见稿发布
被侵权人仅起诉教育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不明确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责任后向已经确定的第三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不限于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执行用人...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被侵权人仅起诉教育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不明确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责任后向已经确定的第三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不限于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执行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