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立法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车不当充电和其他妨碍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行为,或者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情节较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
又一起!电动车楼道充电起火!紧急提醒:您的这些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最新通告!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飞线充电”。严禁将电瓶拆卸后带至家中充电。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
紧急提醒!电动车的这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
事关电动车违停或充电!山东多地下发紧急通知!违者或判刑!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
全国整顿电动车停放、充电,盘点各地的管理措施,你支持哪一种?
很多地区只是禁止电动车上楼,电动车可以正常出入小区,但是有的地区采取的管理措施更为偏激,直接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www.e993.com)2024年7月4日。近日,有业主发布小区的通知截图,在通知中明确,已经在小区外安装了非机动车充电口,并且可以正常使用,小区内的充电桩将拆除,同时要求在3月25日前把所有的非机动车移出小区,明确从3月26日起,...
事关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保定发布紧急通知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规划工作,并将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六)消防...
规范住宅区电动车停放!湖南5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
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若干规定》则分别明确了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应职责,明确了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场所有关建设规定,完善有关电动车停车、充电的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若干规定》明确了共用消防设施的管理、老旧住宅区改造、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管理;明确...
宜宾市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电动车禁止入楼入户充电虽然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部分居民还抱有侥幸心理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山东多地紧急通知,事关电动车违停或充电 违者或判刑!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