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开启生态补偿新篇章
在空前的政策护航下,我国逐渐形成了国家财政补偿、地区间补偿和市场机制补偿的主要模式,《条例》对已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推动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生态保护补偿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的重要...
江苏生态环保有了统领性综合法规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获...
此前,江苏省于1993年制定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因与国家相继制定修改的环保领域法律法规不一致、与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不相符,于2018年被废止,目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少一部具有统领性的综合法规。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四是深化生态补偿配套制度改革,建立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生态环境贡献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农业水价、碳汇交易等改革。制定《湖南省生态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法律,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法律保障体系。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获全票通过
条例设有“生态保护修复”专章,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标准规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评估等系列制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汇交易,全链条加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条例的这些规定将有力推动我省生态保护修复迈入法治化轨道。”...
以“法律之盾”守护“长江之美”——湖北荆州法院筑牢生态环境...
????2021年世界环境日,荆州法院法官向群众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松滋市人民法院供图)????2018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化环境资源审判资源、完善审判机制,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推进系统化生态保护。如今,荆州法院设有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个...
瞭望·政策解码 |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开启生态补偿新篇章
在空前的政策护航下,我国逐渐形成了国家财政补偿、地区间补偿和市场机制补偿的主要模式,《条例》对已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推动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从量到质的全面提升文|王金南刘桂环生态保护补偿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未来将面临哪些挑战?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靳乐山告诉《环境经济》,从这些法律法规可以看到,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制度规范散见于一些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中,它们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高度分散,每部立法都在自身关注的领域来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活动,缺乏一部统一的、高层次的立法来对生态保护补偿进行规定;二是补偿方式主要采用补助的手段...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
拟订研究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农村绿化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生...
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共七章84条,紧紧围绕美丽江苏建设的部署安排建立完善制度,固化创新做法,以良法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已于2024年6月5日正式施行。完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作为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
榆林市红碱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条为了规范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湿地资源,维护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红碱淖保护区)是以遗鸥为代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