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撞上供热管道不幸身亡,当地通报称事发区域未作为道路使用...
类似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供热公司、道路建设方、管理方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报称,该区域未作为道路使用,(供热)管道南北两侧均设有“此处危险请您绕行”的警示标识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减责或免责?陕西浩公律师事务律师贾育厅介绍:类似事故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
供热管线爆裂漏水造成的损失,谁赔付?
因案涉小区供热管线未予移交,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维修,而物业公司作为管线的管理维护人员,未予发现并制止,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法院酌情确定代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供热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并非爆裂管线的管理和维护主体,均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关于损失如何确定,杨某的房屋进水,...
暖气管漏水造成损失,责任谁来担?(新闻看法)
根据上述情况认定,老张家供暖的专用管道应由采暖用户负责。法院认为,专用供暖管道漏水,应由专用管道的使用者负责维护维修,其对因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定老张赔偿小程房屋维修费9270元、鉴定费5600元。甘肃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玫介绍,当供暖设施发生损坏,维修责任划分不清时,应及时联系供热单位,与...
冷冷冷!供暖法律知识+小常识来啦~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经催告用热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供热费和违约金的,供热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热。居民应当及时履行缴纳取暖费的义务,同时支付逾期产生的违约金,若经催告仍不缴纳,则供暖公司有权停止供热。私自改管道,损失要自担案例简介:小赵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小区房产一...
供热纠纷难解 环资庭交出这样的答卷
经了解,部分被告业主并非有意拖欠供热费用,只是存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有大龄夫妻双失业等特殊情况,要一次性按规定交纳供热费用,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承办法官团队实地走访查证,对有家庭困难情形的被告业主采用面对面沟通的形式,一方面向原告反映被告业主难处,另一方面向被告讲解供暖合同的合法依据,引导双方...
暖气不热、管道跑水、房屋闲置,法院解析供暖季的法律“热点”
黄某系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的业主(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某物业公司为黄某居住小区提供供暖服务,供暖方式为天然气供暖。因黄某拖欠供暖费用,某物业公司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欠付的2021年度的供暖费5000余元。黄某辩称其没有与某物业公司签订过书面供暖合同,且其长期在外地工作,案涉房屋长期处于空置状态,其多次以书面形式和打电话...
居民水、电、气、暖问题引起的纠纷究竟如何确定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各专业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迅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电、供气及通迅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由有关业务单位支付。具体维修责任划分如下:(1)供水系统分三段,在直接供水的情况下,水表总表产权归供水企业所有,而到分表之...
我家房子没人住,可以不交供暖费吗?
最终,法院判决小白向小黑公司支付2020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的供暖费6620元,驳回小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
不交供暖费的三大常见理由,法院会认可吗?
冯先生是某小区的业主,北望公司自2020年始为小区提供供暖服务,供暖费收费标准为每供暖季30元/每平方米。因冯先生未交纳2020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的供暖费。北望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冯先生支付两个年度供暖费6620元、滞纳金248元,共计6868元。冯先生辩称,不同意北望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第一,北望公司在...
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不支付供暖费吗?
房屋空置特定情形可免除部分供暖费用黄某系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的业主。某物业公司为黄某居住小区提供供暖服务,供暖方式为天然气供暖。因黄某拖欠供暖费用,某物业公司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欠付的2021年度的供暖费5000余元。黄某辩称其没有与某物业公司签订过书面供暖合同,且其长期在外地工作,案涉房屋长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