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家银 | 美德与规范的内在主义协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传播伦理进路
对于后者,《伦理规范》第三条第三款指出,“保障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不得损害个人合法数据权益,不得以窃取、篡改、泄露等方式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不得侵害个人隐私权”。特别是对于隐私与数据安全保护,这几乎是所有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文件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它不仅反映了隐私与个人数据遭到滥用的现实与社会的担忧,也体...
《犯罪与改造研究》2024年第7期要目
从法律层面界定、在司法实践中保护罪犯隐私权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从基层监狱视角出发,以实证为桥梁,对监狱罪犯隐私权的依法保护进行探讨,并提出依法保护罪犯隐私权应遵循“三个效果原则”“最小必要原则”和“如实告知原则”,力争对罪犯隐私权“侵”之有界、用之有度、护之有责,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体现执法的...
半正式治理的现代转型
一是过去不会轻易引起矛盾的事由,现在却可以激发矛盾,比如传统乡村熟人社会里没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的概念,村庄舆论可正常发挥作用,而今许多口角纷争甚至人身伤害,却是因为这种熟人之间的相互说道引发的;过去亲朋好友间的借贷不会打欠条,基于相互的信任形成良好信用关系,现在经常出现即便是小额借贷,也有双方为此大打...
非常法时期互联网用户的隐私保护行为研究
H2:安全威胁感知(H2a)、隐私泄露经历(H2b)和个人信息收集(H2c)能够正向预测信息隐私关注。(四)恐惧抑制处理、信息隐私关注与隐私保护行为在应急非常法时期,民众的隐私权虽然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受到依法限制,但是个体仍然会采取措施保护其隐私,尤其是心理恐惧得到一定控制时。从认知心理的层面来讲,对恐惧的抑制能够激...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效力 抵触按《立法法》处理
例如,最高法院法释[2001]7号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而《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民事权益列举中包括了隐私权。前者将隐私定位为一种利益,后者则将其定位为权利。按照通说,...
专家解读丨如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
二、文献综述(一)关于数字经济与数据要素市场化研究陆岷峰(2020)认为数字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一种特殊形式,基础仍然是市场经济,只是加上了数字化符号,数字经济是以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从而引起经济发展流程变化、模式创新等的一种经济形态,数据是数字经济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