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警方正同检方调查砍人案,有专家认为电动车主无需负刑责
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号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
昆山砍人案引法律概念争议 正当防卫到底咋界定?
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给出界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那么,于某某的防卫究竟合理吗?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陈秋实律师认为,其防卫措施在正当防卫...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律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网友们吵起来了……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8月29日上午从昆山市检察院了解到,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18年昆山“恶霸”龙哥持刀砍人,被小伙极限反杀,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当时也有千万网友关注此案进展,大多数人都认为此案的发生是由昆山龙哥引发的,刀也是他从车上抽出来的,于海明反击完全是害怕遭到这种人的报复,如果此案最后要判取于海明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那以后自己被欺负了更不敢还手。可同一时刻于海明的家人心里却没底,在这之前大家多少了解过,法律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昆山龙哥街头挑衅路人,砍人不成被反杀,死后8天家属拒绝收尸
据说刘海龙死后八天都没有家属过来认领尸体,始终无法办理火化手续。昆山反杀案的判决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不仅警示了那些恶意滋事者,也鼓励公民敢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理念。
回顾昆山龙哥:砍人不成被反杀,他的死对社会的贡献超过了他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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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昆山龙哥被反杀后,当地黑帮瓦解治安好转,反杀者过得如何?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的街头,戴着金链子一身横肉的“大哥”从宝马车里猛然抽出一柄刀。“大哥”用覆满半甲纹身的花臂拖着开背砍刀,向着路边瑟瑟发抖的中年人逼近,然后一刀挥向对方的脖子……然而几分钟后,砍人的花臂“大哥”却捂着肚子一身是血地仰面倒在路边,嘴里发出微弱的声音:“救命……”这一幕...
刑法专家谈“砍人反被杀”案:若是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
针对昆山砍人案件,阮齐林认为,首先存在防卫的前提。纹身男和几个人对电动车车主进行殴打,这个是看得见的,属于不法侵害,继而又拿刀砍他,也属于不法侵害。白衣男子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反击,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具备防卫的前提。但是,防卫的前提有一个很微妙的时间条件。
砍人不成被反杀,社会我龙哥,人狠肠子多
被暂时拘留的于海明彻夜未眠,杀人偿命,这他肯定知道。他并不清楚的是这件事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轩然大波。“昆山龙哥砍人却被反杀”,这一事件被传到网上后,顿时在全网炸开了锅。有不少网友都力挺“龙哥”,觉得他丢了刀后,又受了伤后,已经完全没有威胁了,于海明不应该继续追着他砍,这毫无疑问是防卫过当,甚至...
昆山砍人男子犯故意伤害罪?昆山检察院:罪名尚未确定
8月29日消息,27日晚,昆山市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广泛关注。视频显示,双方争执时宝马车车主刘某拿出一把砍刀对电动车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