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以中国话语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确认环境权
从而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一方面,通过确认环境权,平衡其与生存权、发展权的关系,缓和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张力;另一方面,通过保障环境权,规定国家环境治理职责与治理措施,鼓励公民参与,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方协同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于文龙|民法典中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之法律性质辨析
环境权是在生态危机背景下,公民“为权利而斗争”的环保运动中争取而来。环境权的主张正是出于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其目的之一就是以环境权来保障公民权、限制国家权力。其二,环境权的主体存有一定争议,但一般认为环境权为公民环境权,系公民享受清洁、健康、美丽的良好生态环境之权利。环境权不同于传统的物权及其他权...
卞佳纯|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现状检视和完善维度
民法典第123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
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一”是公民环境权的有效保障
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结果是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环境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与归宿。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通过司法途径来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具有更加切实的法律实践意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修订以及司法体制和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一系列新举措将更好地保障公民环境权利逐步得到实现,更快地推动中国迈向...
中外专家学者研讨“环境权的保障与发展”
他表示,依法保障我国公民的环境权利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新发展格局下,中国正在把人民对优美生活环境和美好生活的需求融入立法、行政、司法的全部过程中去。德国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萨宾·施莱克教授表示,全球环保意识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提高,环境权现已逐步被各国宪法、相关法律和区域性国际条约所纳入,...
环境治理必须坐实公民“环境权”
二是为公民环境权提供公正便宜的司法保障(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缺乏司法救济的权利,往往只是一纸空文。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体权利,还是作为公民群体性权利,环境权只有进入诉讼通道才能发挥出改善环境的目的功能。尤其是针对现实中不断出现的侵害环境权益现象,在民诉法修订新增公益诉讼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拓宽环境公益诉讼的渠道,以便宜的司法程...
《环保法》应增公民环境权(专家视角)
这个二次审议稿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业内许多专家认为应当增加保护公民环境权的内容。比如,可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增加关于公民环境权的规定,表述为“公民有在良好、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并享有参与环境保护、获取环境信息、监督环境管理、受到损害后要求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吕忠梅代表:建议立法赋予公民环境权
她认为,权利本身同时含有一种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具体来说,公民有在不被污染的健康环境中生活的权利,也有不去污染环境的义务。“公民的环境权被法律确认后,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以及政府,都要为保护环境作出相应的贡献,都有义务不去污染环境,有义务消除环境污染和承担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吕忠梅说。
美国50个州只有5个半州宪法明确写入环境权,但美国环保一直刚性...
环境权,就是公民享有健康的、安全的、无害的环境的权利,这里就不存在谈论国家权力的问题。环境侵权方面,第一,我国受德国民法典的影响,采用物权法中的相邻妨害,最初在民法通则中进行规定,这是中国民法典上的环境侵权的缘起。第二,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因果关系、损害和行为上的违法性。因此,环境侵权所造成的损害...
环境污染行为的性质分析
环境私益,可以理解为“私人环境利益”,指每个公民依据其自然人的身份而平等享有的对自身生存、发展必不可少良好环境要素进行占有、利用方面的利益。这种特殊利益经法律调整与确认后,即产生由公民个人享有的公民环境权,且此种权利性质上属于实体意义上的环境权利,其内含包括主体对权利对象——特定环境要素(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