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焚抗拆位居2009十大宪法事件榜首
本报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对十大宪法事件分别进行点评。1、成都自焚抗拆事件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大队拆除违法建筑时,市民唐福珍阻止拆违。其间,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引燃,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点评:近年来,全国各地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事件...
第112次常务会议:从唐福珍案看政府管理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该事件引起媒体、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拆迁制度的反思和讨论。唐福珍因此而被称为中国拆迁史上的悲剧性人物。此案件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1)唐福珍、胡昌明对未办理规划手续的房屋是否拥有利益,政府是否应当对其实施补偿;(2)唐福珍、胡昌明1996年修建房屋时,房屋所在地并不属于城市规划区,1998年因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被批...
法学专家:城管局长说唐福珍是“法盲”不合适
沈岿:首先我认为,对唐福珍作“法盲”的定性是不合适的。和她相似、用自残等暴力方式来对抗暴力拆迁的人,我相信他们绝大部分并不是法盲。特别是上海用燃烧瓶抵抗强拆的潘蓉,从电视、视频上就很明显看得出来,她对物权法、宪法是非常清楚的。唐福珍对法律懂得多少,我没有直接接触过,并不了解,但从整个过程来看,我个...
宪法并非“高大上” 其实就在你身边
宪法“守护”财产权|唐福珍:我的财产我说了算唐福珍的“家”2009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阻挠致使拆除行动被迫取消。11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再次依法实施拆除,在相持近三小时后,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11月29日夜,唐福珍...
法学家姜明安:用半生时间来做“笼子”的人
姜明安真正走进大众视野,是因为一起自焚事件。2009年11月,因为自家投资700多万元的综合楼只获得了217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成都市金牛村47岁的农妇唐福珍在拆迁队员面前选择了自焚。一个月后,以姜明安为首的5名北大教授以公民身份,通过特快专递,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
中国公民新闻的独特创造与意义
这一“视频效应”立刻引发内地网络关于“唐福珍事件”评论的“井喷”(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而在宜黄事件中,也有自焚视频、照片上传网络,尤其随后钟如九被宜黄县数名干部架上大巴强行带走的照片在微博空间迅速传播,成为广泛关注的议题。此外,中国网民还以独特的“恶搞”展开“想象的报复”——在“恶搞”的戏谑中,无权势者被赋权,有权势...
“中国式拆迁” 的背后推手
在中国,像唐福珍、席新柱、潘蓉夫妇这样的人,并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弱势群体”,他们拥有财富,更拥有勇气。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宣告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宪法原则。但是,他们得到的却是相同的悲剧结局。在政府强大的公权力之下,每个个体的努力都无异于螳臂挡车。面对“强制拆迁”,权利救济无法实现...
拆迁“拆迁条例”_新闻中心_新浪网
这个受到关注的拆迁条例,仅仅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没有涉及农村土地,也就是集体土地上拆迁的问题。这是管理上的空白地带,是盲区。“唐福珍事件”的起因是什么呢?原因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因拆迁的补偿过低,引发了悲剧。类似这样的“小产权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从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