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2024年第3期要目|国际法|发展权_网易订阅
内容提要:在犯罪论体系中,消极安乐死属于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摒弃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传统见解,转而以患者自主决定权之下的真实同意或推定同意作为其正当化的根据。具而言之,以患者的真实同意优先,若患者的真实同意无法获得,则次之适用患者的推定同意。对于推定同意的判断,应遵循生前预嘱、代行决定的先后适用顺序。...
生命决定权:安乐死立法不可逾越的法理之“坎”
这些生死与法理之间的困惑,关涉重大、复杂难解。对现代社会语境下安乐死立法正当性的探讨,本质上是对生命决定权的追问,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对生命决定权的理解入手。主讲人简介姚军,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研究员。
耿宝建|| 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司法裁判中事实认定过程的法理分析
”同时,在具体的案件中,我们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如王海是否是消费者或者协助安乐死是否构成杀人罪,很可能是法律和事实相交叉,且实际上“何者为法律问题,何者为事实问题,极难区别。”因此,正确认识法律与事实的关系,把握案件事实的法律属性,探析司法裁判中事实认定的过程,对于提高法官裁判能力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媒体探询安乐死的中国路径 三原因致立法难启动
其实,就是在安乐死已经合法化的荷兰,在其通过安乐死法案之前,法院已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用义务冲突论或被迫行为理论,为医生给病人实施安乐死的行为进行非犯罪化解释:医生有义务遵守法律禁止受托杀人或帮助自杀的规定,但医生也有义务根据病人的愿望关护病人,减轻病人的痛苦,改善生命质量。医生在面临这种义务冲突的情况下所...
中国需要安乐死合法化立法
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这种心理最好的写照。所以,中国对安乐死立法一直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即便如此,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变化,中国社会的生存观生死观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很多人认识到生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活着,更重要的是有尊严,高质量的活着。儒家文化中“舍生取义”的传统也让人们在生死之间多了一份...
八旬老人不忍病妻受罪拔呼吸管,专家:安乐死立法须慎之又慎
但从现实生活看,由于“安乐死”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它所涵盖的法理及技术方面的问题十分棘手和复杂,在相关配套制度以及社会条件尚未具备的情况下,法律还不可能允许“安乐死”合法化,这也是目前只有极个别国家法律允许“安乐死”而大多数国家法律禁止“安乐死”的原因(www.e993.com)2024年8月12日。颜三忠认为,对“安乐死”立法...
八旬老人拔管被保安控制 专家:安乐死立法须慎之又慎
安乐死立法再引热议四个前提条件须具备一起起悲剧,让“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再次走进公众视野。颜三忠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安乐死”问题,从理论上讲,生命科学包括优生、优育和优死,患者在极端痛苦、不堪忍受,又回生无望的情况下,有选择以有尊严方式死去的权利。但从现实生活看,由于“安乐死...
86岁老人拔掉妻子呼吸管引热议 专家:安乐死立法须慎之又慎
安乐死立法再引热议四个前提条件须具备一起起悲剧,让“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再次走进公众视野。颜三忠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安乐死”问题,从理论上讲,生命科学包括优生、优育和优死,患者在极端痛苦、不堪忍受,又回生无望的情况下,有选择以有尊严方式死去的权利。但从现实生活看,由于“安乐死...
“安乐死”立法只是多一种选择权利
其实,从法理上来看,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这是公民自身应有的权利。我们所提到的“安乐死”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患不治之症的病人自愿。而且,推行“安乐死”立法并不是在靠法律的力量去形成特定准则,去强迫的执行,只是给予合情的“安乐死”存在的合理性,给那些受到必死无...
安乐死不合国情,没必要立法
对于“安乐死立法”,他表示并不赞同。“生命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替别人决定生死问题。‘安乐死’也不符合我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大家在情感上很难接受。最重要的是,‘安乐死’一旦被允许,很容易出现‘失控’,可能会对某些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