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实录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我们政法各部门会密切配合,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既不扩大、不拔高,也不降格,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罚当其罪。谢谢。11:11:32[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这次出台的《意见》对“软暴力”所侵害的法益作了四个类别的划分。这种分类方法避免了仅对“软...
贵州发布|贵州公安去年共破经济犯罪案件1600余起 挽回经济损失45...
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违规“查扣冻”、滥用强制措施、违反管辖规定、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等执法问题划下禁区和“红线”。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围绕接报、受理等环节,对接报案、“三个当场”落实、如实受理、及时立案、首问制落实、案件管辖等...
严打经济犯罪!贵州公安破获案件1600余起挽回损失45亿余元
深入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违规“查扣冻”、滥用强制措施、违反管辖规定、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等执法问题划下禁区和“红线”。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围绕接报、受理等环节,对接报案、“三个当场”落实、如实受理、及时立案、首问制落实、案件管辖等工作,第一时间介入指导、...
女子三次偷走98元多肉植物,两级检察机关均不批捕,成全国指导性案例
2021年8月11日,公安机关提请昆明市检察院复核。公安机关认为,朱某多次小额盗窃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情节轻微,但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将“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降格为行政违法行为,会导致公安机关在办理多次盗窃案件时难以准确界定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2021年8月25日,昆明市检察院会同五华区检察院向公安机...
公安部:137个基层民警执法问题解答
盗窃案件中,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情形的,可否单处罚款?答:对实施盗窃行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减轻处罚条件的,可以单处罚款。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
数据碰撞“碰出”隐蔽的盗窃类案线索|犯罪|立案|公安|盗窃案|刑事...
经核查,彭某第二次盗窃涉及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由于侦查人员对第二次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标准理解不到位,导致应被作为刑事案件的案件事实,被降格为行政案件予以处理(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对此,该院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彭某两次盗窃金额,认定的犯罪事实得到法院审判认定,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120元。
事关社会办医!9部门医疗领域联动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处罚!”
行政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物品清单、检验报告、鉴定结论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行刑衔接界限,严格掌握案件移送标准,禁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存在暴力抗法情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提请行业主管部门...
【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公安机关认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朱某多次小额盗窃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情节轻微,但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将“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降格为行政违法行为,突破了刑法和行政法的边界,会导致公安机关办理多次盗窃案件时难以准确界定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关于复议复核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
公安机关认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朱某多次小额盗窃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情节轻微,但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将“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降格为行政违法行为,突破了刑法和行政法的边界,会导致公安机关办理多次盗窃案件时难以准确界定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公安机关认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朱某多次小额盗窃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情节轻微,但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将“多次盗窃”的犯罪行为降格为行政违法行为,突破了刑法和行政法的边界,会导致公安机关办理多次盗窃案件时难以准确界定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