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为办离婚出具欠条 有约束力应当还款
法官庭后表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关于财产分割条款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在离婚时向原告出具欠条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但其仍签署,应视为是对其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处分行为,该行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对当事...
离婚协议约定的大额补偿,法院是否全部支持?丨 鹰城说法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一方依据变更后的协议约定起诉另一方支付大额补偿款,可能不会得到全部支持。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综合酌情裁判。2010年4月小莉与小伟结婚并育有两子2020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名下房产、存款等所有财产均归小莉所有孩子由小伟抚养双方名下所有债务均由小伟承担后双方补充协...
关于协议管辖纠纷的68条裁判规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虽然双方约定的管辖协议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但因双方约定的地域管辖指向明确且唯一,而级别管辖的划分标准亦会随着社会发展、各地法院受案状况等因素而不断调整,因此,该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管辖协议应认定为有效。案例文号:(2013)民申字第53号15、在离婚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劳动争议...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条款无效,依附《离婚协议书》出具的《欠条》中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条款亦属无效。故对周某主张依据《欠条》约定要求李某给付高额违约金的诉请,不予支持。但考虑到李某未能按《离婚协议书》及《欠条》约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导致周某一定的利息损失,故李某应自2020年4月1日起至...
【2020转89】为子女入学假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有效吗?
可以证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双方是否复婚应遵循自愿原则,现双方均明确表示不愿复婚,对于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另行处理。综上,李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山东高法)原标题:《2020转89为子女入学假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有效吗?》
离婚后,丈夫拿出一张欠条,这笔债妻子需要还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作出的约定,若协议内容无违反法律效力强制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都应认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www.e993.com)2024年10月22日。但是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的分配,如债务全部由一人承担,除非得到第三方债权人的确认和同意,否则不得对抗第三方债权人。即便离婚,即便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
今日说法 | 两次婚姻中的7.5万元欠条
2017年的7月13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原告小芸坚持认为第一次离婚时写的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当时被告小凯依据离婚协议写了一张欠条,上面有他的章还有他的指纹,现在这张欠条依然在小芸的手中。但是小凯却认为这个欠条已经失效了。
前夫离婚当日写欠条 事后拒还自称被逼
张某和王女士到民政局离婚时出具一张5万元的欠条,因到期拒绝偿还,后被王女士告上法庭。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某的代理人表示,因原告威胁,张某无奈之下才出具欠条。王女士和前夫张某2011年10月结婚,2015年6月8日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王女士当庭说,离婚是张某提出来的,理由是她脾气不好。“我...
离婚夫妻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原、被告协议离婚后至2011年3月,双方仍共同生活。原告张蔷诉称,2010年10月份,被告由于炒股借原告40000元,后于2011年6月7日补写欠条一张交给原告,欠条约定借款于2012年6月1日前还清。但被告不守信用,不按约定还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欠款40000元及相应利息给原告。
婚姻律师: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每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会支持吗?
于2019年3月28日书写欠条记载:根据小红和小明的离婚协议相关内容,小明尚欠小红33万元未结清,原定2018年底前后付清,现经双方协商,推迟至2020年12月前结清。特立此欠条为据。小红当庭陈述,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及小明给付情况,小明所欠股权补偿金为28万元,欠款声明及欠条中的33万元为笔误,且本案中只主张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