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有效吗?北京海淀法院以案说法
另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如何作出有效的管辖条款约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又是如何裁判的?北京市海淀区人...
临法课堂 | 同居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的管辖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
刘欣睿|论大型数字平台格式管辖条款的效力——基于“诉讼常客...
管辖协议是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合意约定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择一解决双方纠纷的协议。管辖协议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质:一方面,管辖协议是当事人意思合致的产物,在诉讼行为体系缺失的情况下是否成立、有效性判断皆依赖于...
不了解这些,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 至正-收藏夹
关于合同履行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是否有效?王斌律师解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约定的地点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则该地点的...
管辖权异议——买卖合同的“收货地“=“约定履行地”?
原、被告虽约定了货物的交付地,但未明确约定货物交付地即为合同履行地(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
...赔偿损失等,能否认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并以此确定管辖地
合同当事人仅要求变更、撤销、解除合同、确认合同效力或合同是否成立的,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属于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有特殊规定情形的,应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更多信息,长按|扫描二维码关注??山东高法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上)》...
东小立为您解答(一)——您的约定管辖有效吗?
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无效!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指的是有直接的、客观存在的联系,如果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约定管辖无效。
最高法:“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 破坏诉讼秩序,管辖约定无效
3、原告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裁判观点: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本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最高院统一裁判尺度、服务金融监管,认为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为宜。防止大量的“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己方现居地址不属受诉法院辖区进行抗辩,是否支持?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协议选择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协议条款应当认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约定管辖条款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