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签订书面合同后,通过微信重新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微信聊天约定是一种新型合同形式,其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
协议约定由住所地法院管辖,后来当事人换了住址,应该以新住址为准...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管...
【以案释法】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一方继续使用,合同效力及租金如何...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年租金为5万元,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且黄某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3年10月,应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出租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虽主张曾以《催收租金通知函》的形式...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5则裁判规则详解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朝阳某工程公司与三亚某实业公司签订《岸滩补砂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将案涉分包工程全部转包给三亚某实业公司施工,属于违法转包的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由三亚某实业公司施工完毕,并由朝阳某工程公司移交给某案外人公司...
媒“眼”看“法”丨从针锋相对到续签合同 彭阳法院用心用情为企业...
承办法官海文收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仔细梳理案情,认真翻阅法条,最终认为该案应以案涉合同约定的接收货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裁定驳回石家庄某商贸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不服裁定并提起上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石家庄某商贸公司的上诉请求。用心破冰用情调解案件一波三折,再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如果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约定按定额计算工程款上浮或者下浮一定比例来确定工程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于能否参照合同约定的上浮或者下浮比例来折价补偿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因工程款上浮或者下浮比例...
...工程款怎么算?法院:依法参照合同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建设未发生大规模设计改变,或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约定不存在严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下,那么应当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这样可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双方当事人均不能从无效合同中获得超出合同有效时的利益,符合当事人的合理预期以及我国建筑市场的...
关于违法合同无效问题的思考
”第(2)项规定:“强制性规定旨在维护政府的税收、土地出让金等国家利益或者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而非合同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认定合同有效不会影响该规范目的的实现。”上述两项规定,在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与损害国家、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区分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只有违反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制性规定、...
合同约定甲方上家结算后再付款,乙方如何追款?
分包合同中约定待总包人与发包人进行结算且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总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该约定有效。因总包人拖延结算或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使分包人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总包人对于其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情况以及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履行保证责任后债权转让,受让人起诉债务人 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上述规定适用情形是基于合同相对方而言。本案中起诉人的请求权基础是保证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该《委托保证合同》为上述规定中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