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避税条款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合同条款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中国,税务法规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任何试图规避税法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避税条款违反了税法规定,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具体来说,避税条款通常涉及如何申报交易价格、如何分摊交易成本等问题。例如,买卖双方可能会约定以低于...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房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结构、用途、装修情况等。买方应亲自查看房屋,并与合同中的描述进行核对,确保信息无误。3.明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交易价格,包括定金、首付比例、贷款金额及支付时间节点。支付方式应具体到每次付款的金额和日期,以及违约责任。4.约定交付时间和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房屋买卖租赁案件审判实务问答(二)
既然作为预约合同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为将来订立作为本约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作的承诺,而非正式的商品房预售行为,作为法定的商品房预售行为强制性前提条件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不应对出卖人订立预约合同的行为干预禁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有效。
注意!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商品房的管辖规则不一样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除此之外,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还包括两限房、自住性商品房、廉租房、共有产权房、优惠价房、单位自管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及公租房等享受国家税收、福利、政策优惠等条件的房屋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此提醒,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一般管辖规定...
一房二卖,房屋归谁所有?
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但因王某与张某未能完成不动产登记,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全款且实际占有了房屋,因此,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李某。
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一些附加条款,如房屋维修基金的转移、物业管理费的结算等(www.e993.com)2024年7月28日。这些附加条款应详细明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总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一个细致且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上述注意事项的详细约定,可以有效避免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确保交易的顺利...
房产律师——父亲录音遗嘱没有说明日期,法院综合判断遗嘱有效
2014年3月4日,本院作出判决书,认定涉案房屋系周父与周母婚姻存续期间,周父依据北京市相关“房改售房”政策所取得,周母去世后遗产继承问题尚未解决,周父与周某杰在未征得周某娜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签订《买卖合同》,应属无效,最终判决《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018年,涉案房屋重新登记至周父名下。
南宁启用新版存量房(二手房)买卖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近期,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南宁市住建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修订《南宁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印发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启用2023版合同示范文本,原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已网签备案的旧版合同仍有效。
“审结”+“执结”=“纠纷了结”
淮安区人民法院法官蔡俭熔谈到了这样一起案例。被执行人淮安某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混乱,公司股东私自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备案。已经搬进房屋的第三人拿出买卖合同,坚决拒绝搬出。怎样才能妥善执结此案?淮安区法院就该案召开会议,请执行法官和商事审判法官一起参加。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才有效(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