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的57条裁判规则
2023年11月20日 - 澎湃新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一般不影响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因建成的房屋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而消灭,承包人仍有权依法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以工程竣工并交付为前提,无论工程是否完工,工程质量合格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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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须履行一定行使方式
2021年8月12日 - 百家号
法院应当在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对该七张快递单是否能够证明催款函已经发出,写明对争议证据认定的意见和理由,但一审判决缺失了这部分内容,直接认定“原告先后向被告发出工程催款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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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后,发包人能否以工程未验收合格拒付...
2023年4月7日 - 网易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法院判决以下为法院在裁定书中“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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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后招”合同无效!青岛中院发布建设工程案件审判白皮书和...
2019年10月25日 - 百家号
本案中张某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采用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等方式进行,即张某行使优先受偿权需履行一定催告程序使其行为具有法律意义,张某虽然主张2016年9月、2019年3月曾在向汽车配件公司催款函中表明其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张某主张优先受偿权未依照法定方式行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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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武律师:一审经历五次开庭雕塑工程合作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
2021年12月2日 - 百家号
第三人深圳市***园林市政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法定代表人皇*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邓**,该司职员。委托代理人严**,该司职员。第三人欧*雄,男,1951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正平北街***房,身份证号码440104195107211***原告杨*应诉被告欧*耀,第三人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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