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热线丨在借条下方签字,一定被认定为保证人吗?聚焦借贷纠纷...
陈先生的妻子在担保人处签字,本质上是表示对该债务形成的知情、同意和决定,也说明陈先生夫妻二人对于债务的发生及负担已然有了充分的考虑,刘先生也有理由相信其二人对于债务的形成及负担有着共同的意思表示,符合“共债共签”基本原则,应视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陈先生妻子不是简单地作为...
仅在借条“担保人”处签字 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黄某仅在借条“担保人”一栏签字,属于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形,因此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仅对被保证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完)
【小案件大道理】借款纠纷中,“保证人”三个字意味着什么?
一般而言,签字落款处注明“担保人”“保证人”字样的,认定为保证人;签字落款处注明“见证人”字样的,一般认定为仅系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亲历者、见证者,无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签字落款处没有任何身份标注,则需结合签字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借款用途、款项流水等因素综合认定其身份,确定责任承担。空白纸张上不随意签...
不知情成为担保人 担保责任是否有效
经法院综合全案审查确认,价款为146万元的合同签订目的是为骗取周某某信任为其担保,最终确认该合同无效。因周某某担保的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责任也随之无效。法官提醒如果在对主合同约定的价款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担保人,首先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确实存在欺骗或误导的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主合同及担...
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处签字,是否一定会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被告杨某仅仅在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名,并未明确约定担保方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为一般担保。
【以案释法】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处签字,是否一定会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www.e993.com)2024年9月9日。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被告杨某仅仅在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名,并未明确约定担保方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为一般担保。
实际借款人出具借条后,担保人在借款处签字应认定为共同借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王某、高某某、管某某担保形式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
【法官说法】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处签字,是否一定会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被告杨某仅仅在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名,并明确约定担保方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为一般担保。
【法律问题小课堂】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处签字,是否一定会承担保证...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被告杨某仅仅在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处签名,并未明确约定担保方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为一般担保。
担保必须借款双方签字吗?只有担保人一个人的签字有效吗?
只有担保人一个人的签字有效吗?对债务进行担保的具体要求,《民法典》只规定了担保必须具有书面形式,是否需要出借人、借款人签字认可等等,并没有作出规定。但是从实践来说,第三人对债务进行担保,她/他可以自行书写一份文件表示愿意就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自行签名并署上日期,交给出借人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