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道歉、赔偿
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我们的网络名誉权受到侵犯时,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权?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
【以案释法】注意!网络平台随意发表言论,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
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通过法官陈攀的说服教育,小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原告商场做出了诚挚的道歉,并且取得了原告商场的谅解。最终,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全部诉讼请求,双方纠纷顺利解决。随着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各种言论侵权行为屡屡发生,...
...案例】电商平台购物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差评构成侵犯名誉权吗?
胡某主张:1.要求张某退还退款10元;2.要求张某停止恶意投诉举报的侵权行为、消除其影响,在胡某网店平台以视频方式公开道歉,并赔偿侵权损失1250元;3.要求张某支付差旅费712元、差旅费239元。案件焦点消费者在电商平台因质量问题对经营者作出的差评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法院裁判要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
消费者发布网络差评,被商家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
争议焦点:究竟消费者差评行为是否侵害了商家名誉权?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某宠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一般而言,消费者对于商品...
“名誉权”受到损害该怎样维权?
当名誉权受到侵犯应采取如下措施维权: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可以请求侵权人更正或者删除侵权信息;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微博等网络空间也同样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为所欲为,按键伤人。通过网络宣泄情绪...
以案释法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侵犯他人名誉权将担责
作为现实社会的一种新形态,网络社会也应是法治社会,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不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来源┃科左中旗人民法院编辑┃郝佳瑞原标题:《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侵犯他人名誉权将担责》阅读原文
第10期 科左中旗人民法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侵犯他人名誉权将...
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在微信群、快手平台发布短视频而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原告系从事餐饮行业的非法人组织,诉称被告在微信群、快手平台发布了带有原告形象(牌匾)捏造虚假事实的视频,引发大量传播,导致公众对原告店铺产生猜测、误解及负面认识,并造成原告餐饮行业服务的社会评价降低,营业额日...
在网络平台发布催债视频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判了
王某认为李某发布短视频催债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其工作和生活,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侵犯其名誉权,于是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删除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侮辱性视频,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商家网上回怼消费者 法院判决侵犯名誉权
其次,民宿公司是否侵害杨女士名誉权。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以及该侵权行为是否影响被侵权人的社会评价。本案中,杨女士在大众点评网等网站评论的相关内容中并无侮辱性言辞,系杨女士作为消费者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消费后给出的相应评价。但民宿公司在大众点评网等网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