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丨借款未约定还款时间 最长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对于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贷合同,最长诉讼时效何时起算,目前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从出具借据之日或者借贷成立之日起算。该种观点认为,客观明确的起算日期可以有效强化20年期间的可预见性。同时,诉讼时效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维护确定性的社会关系。若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则有可能导致权利人、义...
民法典宣传月 | 【以案释法】借钱给朋友没约定利息,还能要利息吗?
前者一般是指自出借款项之日起到约定还款之日止(含当日)的利息,后者一般是指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借期内利息,若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依据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关于逾期利息,若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28个裁判观点
0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95条裁判观点(2023年12月修订)
03、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2021年12月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的32条裁判规则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www.e993.com)2024年9月23日。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法批复: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应这样计算(含民法典内容)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如何确定诉讼时效
第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借贷双方事先并没有约定归还借款的时间,所以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而该借款从借条出具之次日到何某主张还款之日已经超过了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并且何某未提供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证据,故应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应如何起算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付款期限为收到标的物之日,买受人在收货同时未支付货款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此时原告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此处亦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从何时起算诉讼时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欠款之日,即2006年7月15日。理由是不定期债权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的债权始终处于圆满的状态;只有在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债务人如果拒不履行,其债权才会受到损害。由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属于不定期债权,其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