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使用设施农用地合规要点分析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2024年12月17日将失效)规定: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了加强统一管理,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下发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
霍邱县人民政府
(如占用耕地的,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2、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的相关材料:(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书;(2)原有宅基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3)户籍证明;(4)住宅建设方案或者政府提供的通用设计图;(5)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3、责任部门:镇土地管理所、城建站(二)农村村民使用原有...
浙江出台2024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措施
对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互花米草治理项目涉及的临时海域使用,期满确有必要延期的,在建设单位承诺及时拆除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予以继续临时使用,累计临时使用相关海域最长不超过一年。优化自然资源资产供应支持工业项目用地全省供应建设用地35万亩,其中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占总出让用地面积比...
耕地保护重点知识10问10答_科学普及_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
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就用地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协议签订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完成备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6.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
农业农村部: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制度,不需农用地转用审批,未进行...
7月6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12号建议的答复,回应了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保障粮食安全与菜篮子安全的建议。针对增加设施农业用地指标的建议,答复表示,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
浙江省设施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原标题:浙江省设施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日前,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浙江省设施农用地划定分类和范围,解决种粮大户用地难问题,同时明确将农业观光设施等生活用房排除在设施农用地之外,确保耕地不被侵占(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
关于农民房前屋后、田头地畔林木采伐建议、设施农用地项目使用...
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目前,设施农用地项目使用林地没有相关审批依据。对于地类属性认定不一致问题,待国家林草局正式启用林保与国土“三调”对接融合数据后,将得到解决。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7月2日...
设施农用地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
根据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失效)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需要经过三步:(一)经营者申请;(二)乡镇申报;(三)县级审核。2014年生效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应当先由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随后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农村部: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度,无需农用地转用审批,没有...
针对增加设施农业用地指标的建议,答复表示,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没有进行用地指标管理。目前,自然资源部正牵头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指导各地挖掘自身资源环境禀赋,在...
自然资源部:农产品深加工、农家乐等用地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要审批!
三是农业设施到期可不拆除,允许少量使用基本农田。《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在协议到期后不改变农业用途且拟继续使用的农业设施可不拆除,按协议约定归村集体作为存量统一管理、循环利用。非农建设应按规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依法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