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
以案释法 | 交通事故中垫付款项应如何向保险公司主张?
经查,被告X驾驶的晋C**号大型普通客车实际所有人为被告阳泉市X客运有限公司,在被告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保险期间为2022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止,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从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止,保险限额为5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另查明,在事故发生后...
1分钟学理财丨以案说险: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但是受益人的这种受益权只是一种期待权,即这种权利虽然经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而产生,但它并不是立即就能实现的权利,必须要等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才能主张。如果是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是否可获取保险金?本期《1分钟学理财》栏目携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为...
寻找“睡眠保单”主人
一、赔偿保险金未领取的保单理赔案件结案后,规定时间内未实付成功的人身保险保单二、满期给付保险金未领取的保单保单满期产生待领取满期金后,客户应领未领满期给付保险金大于零并已满一年的人身保险保单三、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的保单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的保单,客户尚未领取现金价值大于零并已满一年的人身保险保单...
【劳动法库】1998年至2023年山东高院及仲裁委(人社厅)涉劳动争议...
特别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忽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保护,随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至引发恶性安全事故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因此,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引发当事人上访的重要因素,也成为了我省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会议要求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中,...
重庆法院51篇获奖,排名全国第四!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
47.华某某诉重庆市长寿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案——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个人社保信息的处理规则编写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唐名扬48.深圳市陆新源劳务有限公司诉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给付工伤保险金案——按建设项目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司法审查...
人民法院报:2023年56则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约定|附随|二战|请求权...
当可归责于承运人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虽同时享有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和对该承运人的损失赔偿请求权,但并不由此免除承运人作为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第三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承运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规交叉适用下 保险金信托应关注哪些法律问题
对此,建议信托公司在信托合同中限制投保人的变更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不同意变更受益人”的承诺并约定违约责任。三是发生骗保情形时,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的追索问题。骗保是保险法律关系中最严重的情形之一。在保险金信托下,若出现骗保情形,保险公司向信托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有权要求信托公司返还或者赔偿。然而...
保险公司断章取义,拒赔恶性肿瘤保险金,法院这样判
法院查明,2020年,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约定:若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恶性肿瘤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一。2022年4月,王某因身体不适就医,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载明:考虑微小滤泡型乳头状癌。后经临床诊断确诊为甲状腺恶性肿瘤,王某...
保险金信托作为财富传承工具的独特功用
保险金信托的概念及业务模式2023年3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对保险金信托进行定义。保险金信托为资产服务信托下的一类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委托,以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和对应利益以及后续支付保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