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维护招投标合同效力
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案中,琼山建筑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地质大队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没有经验的情形,且合同显失公平并非认定合同无效的事由,依据《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法观点选编(第10辑)
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符合合同法上要约、承诺之成立合同关系的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案涉「中标合同」即告成立。招投标文件构成「中标合同」的内容,合同价格不一致,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书面合同」条款无效,应以「中标合同」为据确定工程款。法官会议意见:釆乙说甲公司选择以招...
媒体聚焦丨人民法院报:负数报价“赔本赚吆喝”?法院判决:中标无效!
原告采用负报价中标的情形构成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违反了前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扰乱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属于中标无效的情形。被告重庆某经济运行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依法驳回原告...
“法心筑城”建设工程审判专栏丨建设工程先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
在此种情况下,形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因违反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破坏公开、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基本案情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国有企业)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某软件园3号车间楼工程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约定了价款等内容。2...
重庆一建筑公司负数报价中标被认定无效
重庆两江新区某建设投资公司认为,某建筑公司对部分清单作负数报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低于成本报价及中标的禁止情形,应认定其中标无效,遂向其发出施工中标无效通知。某建筑公司不服,向重庆某经济运行局投诉。重庆某经济运行局经审查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
未经过招投标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接房后,甲小贷公司以乙物管公司无相关资质且丙房产公司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为由,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而后,甲小贷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物管公司与丙房产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补充...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办理国有公司招投标合规业务操作指引...
2.1律师审查国有公司招投标活动合规性,除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一般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外,还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应当关注针对国有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的特殊规定,例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处理
与国际上的招投标缔约实践不同,我国招标投标程序中大量的不规范行为,导致诸多招投标程序沦为工程领域腐败的遮羞布。由此,为规范违法的招投标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保持一致,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界定——《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此条须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合同的履行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影响显著轻微;二是如果将合同认定为无效,会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例如,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招投标文件特别是中标通知书中的工程价款作出了很小比例的调整,尽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这是不允许的,且《招标投标法》...
最高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施行对政府采购有何影响?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以及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