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无效”法条汇总
《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5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述第1项情形,《民法典》施行后不再作为合同无效情形,而是合同可撤销情形;第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解除合同等,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不成立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合同是否成立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第四条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
案说合同法 |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能够实现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关于“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的规定认定该合...
民法典宣传月|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根据前款规定能够认定合同已经成立的,对合同欠缺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等规定予以确定。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解除合同等,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不成立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合同是否成立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并可以根据案...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无效法律后果的若干适用难点
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恶意串通致合同无效后果中追缴及返还集体、第三人的规定,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及公法制裁性质,并且,请求权基础和主体都不明确,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因此,此后的民法总则、民法典及合同编司法解释都删去了相关规定,调整后,民事责任体系更加规范。●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无效法律后果的若干适用难点 | 至正开放麦
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恶意串通致合同无效后果中追缴及返还集体、第三人的规定,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及公法制裁性质,并且,请求权基础和主体都不明确,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因此,此后的民法总则、民法典及合同编司法解释都删去了相关规定,调整后,民事责任体系更加规范。
曹守晔:《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适用范围是合同纠纷案件和非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其制定依据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了民商事审判实践。所谓非合同债权债务,即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主要是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准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以及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参照适用的范围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对于“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的范围如何确定存在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于参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应当作狭义理解,仅指工程价款的计价标准、计价方法等与数额相...
吴光荣:论合同成立的要件——《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条...
内容摘要:《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条第1、2款继受《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就合同成立的要件作出了规定。在理解该规定时,应明确当事人就主体、标的和数量达成合意仅仅是一般情形下合同成立的要件。然而,即便法律对合同成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仍应考虑价款或者报酬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