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北大、南大5位法学教授推荐:各学科必读书单
★《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江伟主缤、郁林副主编推荐语:按照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而丰立法体例编写的致材。★《德国民事诉讼法》(上、下)[罗森贝京、施瓦布、戈特瓦尔德推荐语:德国民事诉讼法学人三代续写的学术经典。★《证明责任论》(第五版)[德]罗森贝克推荐语:法律要件说鼻祖的经典作品,因文字的可读...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争的演进及其意义
不过,由于此类论述展现出对德国法学理论资源的深度倚赖,故而其所得出的上述观点是否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受到了其他学者的质疑。坚持社科法学立场的一些学者便认为,在诸如对法律教义分析的执着、向社会科学开放的程度等方面,美国法学界便与德国法学界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例如罗斯科·庞德在发表于1910年的名文《文本上的...
五十余所中德高校齐聚法大 庆祝德国大学中国项目办成立五周年
史蒂芬·莱布勒作了题为“德国法学教育国际化”的主题演讲,介绍了德国法学学位设置、法律资格考试要求,阐述了德国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具体举措,他表示,法学教育国际化必须跟上世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面,呼吁中德大学能够在培养国际化法学人才加强实际举措、更进一步。讨论及问答环节,由苏珊娜·普洛伊肖夫...
论我国刑法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责|犯罪|法益|要件|行为人|武术教练...
在当前的研究中普遍被接受的是,被害人自我答责源自德国刑法学,是客观归属理论的下位规则——构成要件效力范围项下的一个子原则。对该原则的经典表述来自德国学者罗克辛:“构成要件的保障功能,以被害人自负责任为其界限。”由此,被害人自我答责涉及的行为便是规范保护范围之外的事态,损害结果在客观上不能归属于行为人。
张曦|诉讼构造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民事诉讼事案解明机制构建探索
事案解明义务起源于德国法学理论界,由纳施蒂尔纳首倡,经过众多学者关注、研讨之后,被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等引入法学理论及实务界。我国学者亦对其展开了颇多探讨,论证其引入我国司法实务界的可行性。就内涵而言,事案解明义务射程范围限于诉讼双方当事人,指的是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完整、真实地陈述,...
周小凡|德国数字法学教育转型:探索与经验
德国法学教育在两次数字革命的推动下,迎来了为适应数字化要求的转型阶段(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即继全国范围内规模最大的数字法学教育调研后,2021年德国《法官法》的修订拉开了国家司法考试无纸化的帷幕。作为德国数字法学教育转型的一个重要尝试,这也成为学界逐渐热烈讨论的数字法学教育转型的开端。相关讨论包括高校法学教育中,课程内容的改革...
新书速递|高仰光:纳粹德国的法与不法
第二章纳粹法学的整体性改造一、关于纳粹法学的历史反思二、纳粹法学:价值观重塑三、纳粹法学:方法论改造四、纳粹法学史与当代欧洲的法史学第三章纳粹德国的公法学一、魏玛时期的德国国家法学二、克尔罗伊特与施米特的“法治国”论争三、纳粹对于“法治国”的破坏...
中国政法大学雷磊教授:法教义学在中国:历程、疑问与反思
2.法教义学就是概念法学或法律实证主义?在中文语境中,概念法学(在中文中这通常也是一个贬义的称呼)很多时候被认为是法条主义的另一个称呼。进而,有学者也将法教义学与概念法学“勾连”起来。事实上,概念法学是德国传统中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一种特定方法论流派,它追随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早期方法论所开创的形式...
可以不学法律,但一定要懂的一些法律思维
法学家努力地要把价值陈述用精确的语言表达出来,例如“不能安全驾驶交通工具”的概念,可以规定为血液酒精含量在x‰以上即绝对不能安全驾驶,但是即便如此,这也只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事实上,如果“不能安全驾驶交通工具”能被“事实”穷尽,我们就能放弃这个评价性概念,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德国司法实务上也承认相对...
“引证超过10000次的经典法学专著”
《法学方法论》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一部重要著作,亦是法学理论方面的一部经典著作。其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学理论及方法论。台湾学者陈爱娥女士所译的这版为节略后的学生版,目的是使读者能够从著者宏大的叙述中辨析源流,迅速获得德国法学理论及方法论的印象和梗概。德国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