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参照卷烟加强对电子烟监管 为电子烟行业设置过渡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刘培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依法督促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含电子烟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及电子烟经销商等,依法依规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业务,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效...
电子烟参照甲类卷烟标准,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为10%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因此,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
最新电子烟监管来了!参照卷烟,设置行业过渡期,国家烟草专卖局如此...
电子烟产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前,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纳入电子烟产品目录;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此外,《征求意见稿》...
电子烟征税对标乙类卷烟,产品价格该何去何从? | 钛媒体焦点
根据公告内容,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这意味着,不涉足生产的纯品牌商也将承担消费税。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消费税的承担可能还需要品牌方、经销商和供应链厂家共同商议。一方面,若品牌方承担生产(进口)环节的全部税率,将会其毛利润受到较大冲击,这对于上下游供应链和经销商也会带来消...
将电子烟参照卷烟进行监管势在必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依法督促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含电子烟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及电子烟经销商等)依法依规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业务,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
风口上的电子烟:焊接厂“变身”代加工厂,孕妇专用电子烟对胎儿无害?
在利益驱使下,河北一家主营贴装、波峰焊接的公司也“摇身一变”成为电子烟的代加工厂(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这家公司位于河北三河市潮白大街上,其自称是一家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SMT(表面组装技术)贴装、焊接和电子产品组装。据该公司员工介绍,除主营业务外,他们也代加工电子烟,收费分为工时和设备租赁,一条生产线每小时60...
安全隐患凸显 将电子烟参照卷烟进行监管势在必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电子烟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依法督促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含电子烟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及电子烟经销商等)依法依规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业务,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
电子烟国标即将落地实施 多家企业已成功“领证”
按照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规定,今年10月1日将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和电子烟监管全面施行的日期。9月20日,两家A股上市公司相继公布了电子烟相关业务的最新消息:小崧股份子公司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爱普股份拟以现金增资方式控股持牌企业,以此切入电子烟行业。
电子烟征税落地,只是起点而非终局
而根据《公告》,生产环节的纳税主体是品牌方,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这也意味着,缴纳36%税的企业主要是悦刻、YOOZ柚子、雪加、魔笛这类的品牌方,像思摩尔这类的代工厂、烟油提供方和尼古丁提供方等并不承担这36%的法定税负。
恒大首笔美元债违约;电子烟监管密集出台丨一周热点回顾
根据意见稿,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同时将对电子烟产品实行登记制度,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前,应当经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