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谁有过错?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登记未办理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抵押合同有效时应首先依据约定确定抵押人的违约责任,抵押权人对抵押登记不能办理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且未及时采取减少自身损失的措施的情形下亦存在过错,酌情认定抵押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案件简介:1.2013年12月31日,中某分行(原告)与华某公...
【案例】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错误,谁来担责?
本案中,错误登记及乙损失的产生源于三个侵权行为:一是刘某提供虚假材料欺诈登记行为(刑事判决已确认),这是登记错误的起因;二是管委会作为行政机关未经调查核实直接出具不实证明(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该行为是错误登记的直接法定依据和重要原因;三是登记机构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已被生效判决确认),该行为是造成乙损失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 虚假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虚假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出现后,有些人出于贪婪和侥幸心理,试图利用虚假材料蒙混过关,将他人财产占为己有。这种行为,不仅侵害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公共秩序的混乱。对此,小政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任何企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不正当...
因不动产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烟台刑事律师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陪偿责任。但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略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本案中、张某与某不动产登记机构串通勾结,非法办理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并因此成功让张某向某银行贷款,而后因张某无赔偿能力,导...
虚假宣传、违约赔付……济南中院公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房预售阶段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对商品房的居住或投资价值具有一定的提升作用,进而对供求关系产生积极影响,需求量上升,商品房价格亦会随之提升,由此给购房人造成相应的损失,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诚信经营,打击虚假宣传,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其虚假宣传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在维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_霍邱县人民政府
第三十三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
【以案普法】房本逾期未办还能索赔?学到了!——万宁法院审理一件...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
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第584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585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最高检印发6件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一是经与人民法院沟通了解到,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因延迟交房、逾期办证等引发的商品房纠纷增多,若按照合同约定裁判,不但得不到执行,还可能导致企业破产,从而出现购房户权益更难保障的后果。考虑到房开企业实际经营困难及后期执行问题,人民法院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多有调减。二是经类案检索发现,对于涉商品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选编(二)
第三,赔偿金额都不受夫妻共同财产数量的限制。离婚赔偿和婚内赔偿均不同于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离婚中共同财产分割时的照顾原则。离婚赔偿和婚内赔偿,在法学理论上讲应该属于一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其赔偿金额应该根据损害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认定,不受夫妻共同财产数量的限制。